罪得赦免

蕭劍輝
得救
2019-02-27

我於1975年葛培理佈道大會在香港大球場舉行,第六晚決志信主。當時16歲,唸中三。信主前,我出名頑劣,小學開始與同學結盟,戲稱6小福,在校內蝦蝦霸霸,在家中作威作福,父母不在家時,對弟妹任意欺負,因此,自小在家中與弟妹關係惡劣。



哥哥小學畢業後便到工廠工作,受到家中附近的基督徒鄰居的影響,開始返教會,最終洗禮加入教會成為基督徒。他經常邀請我和他一起返教會,但都給我拒絕。 哥哥信主後,生命好大轉變,無論在工作上,在家庭裡和在左鄰右里,他都有很好的見證。但在我的眼中,他只是扮?,虛偽而矣。



當我升上中學後,由於未能適應中學的學習,所以成績低落,內心極度迷惘,對個人前途,人生價值和意義沒有把握,於是開始反叛,經常被父親責罵。家,沒有一絲溫暖,家人關係疏離,放學後經常流連街頭,與同學看三級片,吸煙,賭錢。內心盡是空虛。



1975年美國著名佈道家葛培理來港開佈道會,一連7天。哥哥熱心邀請我參加,但我當時硬著心,一口拒絕。第一天晚上,哥哥回來說葛培理講道很好,希望我明天也能參加,但又再一次給我拒絕。哥哥第二晚回來後便不再邀請我了。當時,我的內心實在矛盾,一方面自己在迷惘空虛的成長階段,需要別人的關心,但卻又礙於自尊心太「強」而不好意思去接納哥哥的邀請。第五天晚上,夜欄人靜時,坐在床邊,鼓起勇氣,向哥哥問道: 人生有甚麼意義? 怎樣才可以做好人? 哥哥便即時向我作出邀請,明晚參加佈道會。



就是這樣,我在大會中決志信主。當我應講員邀請站到講台前,跟他一字一字說「願意接受主耶穌基督作救主並生命的主」時,我淚流滿臉,頓時感到「罪得赦免」的輕省,內心有滿足和快樂。感謝主!



信主後,我參加教會的青年團,與教會內的其他年青人熱心追求,生命不再一樣,有喜樂平安流露臉上。有一次,我的大嫂對我說: 你未信主前,目露凶光,眉宇緊閉鎖,現在您判若兩人。我實在要將榮耀歸給主耶穌。願您也可以有主而來真正的平安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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