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意義

高蘭芳
得救
2019-10-13

我從小接受的是無神論教育,無論是在家裡還是在學校裡,被灌輸的思想就是人定勝天,只要你足夠努力、足夠堅強,命運就掌握在自己的手裡。所以我很認真地讀書,這是我跳出農門的唯一出路。1992年,我順利入讀蘭州大學,到離家1300多公里之外的大西北求學。

1994年春,家裡發生了變故,我母親突然去世,她是我們一家四口的頂梁柱,弟弟當時在離家千里之外的東北沈陽當兵,而父親也已從工作的地方辦理了病退,生活方面也需要母親照顧。這一變故對於我家來說無異於塌天大禍,我因此也深感內疚,覺得如果自己不讀大學,陪在母親身邊她可能就會安全渡過這一關。接下來的幾年,我一直深受這種情緒的困擾,覺得人生一下子失去了動力和方向。

2003年初,我帶著大女兒跟隨剛從中大畢業的先生一起去美國生活。在那之前我們一直分居,我帶著女兒在蘭州大學教學,他在香港求學。在美國的生活是我們一家三口第一次在一起生活,我從忙碌的大學講師眨眼間變成了每日帶孩子煮飯做家務的全職主婦,感覺非常不適應,再加上完全陌生的環境,先生工作忙碌、早出晚歸,原來不在一起生活、因距離而產生的美感也逐漸消失了,生活的常態就是因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吵吵鬧鬧。我覺得非常苦悶,不知道出路在哪裡。

後來,在帶著女兒去遊樂場玩的時候,遇到了另一位也來自中國大陸的家長,她建議我跟她一起去教會。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情去聽了幾次,學到的第一樣功課就是要謙卑,放低自己。耶穌貴為神的獨生愛子,竟然為了世人而紆尊降貴,道成肉身,最後又順從神的旨意,為洗淨世人罪孽而流盡寶血。跟他相比,我們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呢?在教會里,我還遇到了多位已獲得博士學位仍然選擇相夫教子、殷勤在教會服事的姐妹。我覺得自己應該學習她們的樣式,選擇順服和謙卑。第二樣功課就是承認自己是罪人,當時我實在不明白,自己堂堂正正做人,不偷不搶,做人禮讓,怎麼就有罪了呢?後來才明白了《聖經》中所說罪人的真正含義。因為亞當違背神的旨意,罪已經進入了人的內在,所以從始祖開始,人人生而有罪。但是,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罪得赦免,正如約翰一書一章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在牧師及師母的教導下,我也開始讀《聖經》,首先讀的是《新約》的四福音書,讀完之後,深深為耶穌基督在人世間短短三十多年的經歷而感動。2004年感恩節,牧師詢問我是否願意跟先生一起受洗,我說自己仍然還有問題沒想明白,等我弄明白了才受洗。到了2005年的復活節,我確認自己願意出死入生,歸入基督名下,放下老我,重塑新生。信主之後,我覺得自己心理上原來的空洞被填滿了,曾經苦苦追尋的人生意義也有了答案,母親曲折短暫的一生令我覺得生命沒有意義,但信主之後我明白了人活著是為榮耀神;在家庭生活方面,我也學著調整自己的心態,不再亂發脾氣,按照《聖經》教導,尊重作為一家之主的先生的意見,學著事事交託、時時禱告,盡量避免衝突。感謝神對我們一家的眷顧和保守。

我的分享就到這裡,把一切榮耀和讚頌都歸於我們在天上的救主耶穌基督!

返回目錄